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小鹏省长在山西焦煤西山煤电东曲矿动态检查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煤监局相关文件精神,8月20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整改。
《通知》要求,山西焦煤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 13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 100号)列举的“需煤矿停产整顿的76条隐患规定”,要逐条对照规定内容,全面排查隐患问题,查找管理漏洞。
《通知》强调,山西焦煤所属各矿厂、子分公司要按照规定对筛选认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要进行“五定五落实”,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两级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要对分管单位、系统、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跟踪督办,全面掌握隐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两级集团公司动态检查组、安全监管“五人小组”要重点对山西焦煤所属各子分公司筛选认定的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时新发现且未列入矿厂或子公司筛选认定的重大隐患问题,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进行安全问责。
《通知》指出,对需要投入资金整改的重大隐患问题,由山西焦煤所属各子分公司计划部门列出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整改。要确保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到位,责任落实。
来源:焦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