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29.09.2015  19:45

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排,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部作废。

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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