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会在太原召开

28.03.2017  15:29

      3月24日,全省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会在太原召开,对今年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局副局长张洪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临汾、晋中、阳泉市气象局2016年度开展“两随机、一公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抽查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了经验,探讨了存在的问题。
      会议结合过去气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对全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要求。
      会议从四个方面对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充分认识防雷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学习领会39号文件的精神实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做好防雷监管工作。二是要不断强化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措施明确掌握监管对象,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对象库,要加快推进“山西省气象行政监管系统”建设,完善防雷安全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防雷安全诚信约束机制,通过智能监管和大数据监管,保证监管全过程留痕,防止滥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三是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四是要探索多渠道防雷安全监管方式,有效发挥相关部门和行业监管作用和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公布防雷安全隐患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会议对2017年上半年防雷重点单位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进程要求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
      张洪涛指出,全省气象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认真筹划设计,切实解决防雷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不作为、不会作为等现象。他强调,防雷安全的社会监管工作实际上刚刚起步,要摸索经验,走规范化管理路子。全省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深入开展防雷安全社会管理,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探索多渠道防雷安全检查方式,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切实履行好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社会管理职责。
      各市气象局分管局领导、法规科科长,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省防雷减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省局办公室、法规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责任编辑:陈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