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全党重要政治任务。2015年,我市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上率下,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形成明责、担责、督责、追责、述责、评责的“两个责任”链条体系,并取得初步成效。
明责担责把责任细化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政隆带头厘清责任、担当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4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414件(次);亲自主持“两个责任”清单起草工作,明确“主体责任清单”53项,“监督责任清单”50项;亲自约谈7个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30人;亲自对22名市管主要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对调查进展亲自过问,调查报告亲自审定,处理意见亲自把关。
督责追责把责任传导到位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015年,市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对10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门督导检查,对工作重部署轻督查、案例重研究轻剖析、约谈重形式轻效果、履职重班子轻个人、清单重乡镇轻部门、反腐重查处轻问责等12个方面问题,点名道姓予以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领问题,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81人、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18人问责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特别是在严肃查处古交市客运办原主任任长春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中,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古交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监督责任不落实的局纪检组长进行严肃问责,得到上级纪委的高度认可。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574件,同比增长131.9%;立案1330件,同比增长54.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2人,同比增长64.1%。其中,重处分328人,移送司法机关70人,立案查处市管干部2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0个,处理1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人。
述责评责把责任倒逼到位
2015年底,市委、市纪委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就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书面述责。2月3日,在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杏花岭区委、清徐县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娄烦县纪委、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大会述责述职述廉,与会人员对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此次述责工作是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益探索,是对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综合检阅,是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
通过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进一步增强,全市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善向好,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正加快形成。
原标题: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链条体系逐步形成
本报记者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