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分局:光社派出所——新年丢失物品 次日物归原主

09.01.2015  18:58

2015年1月2日14时许,光社派出所值班室来了一位男同志,他交给值班民警一个捡到的钱包。经了解,这个男同志王先生是一名环卫工,当天早晨他在解放路工作时,在附近路边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一个“朱某某”的身份证、驾驶证、多张银行卡等物。看到身份证地址登记着“恒山路”,热心的王先生马上来到派出所上交了捡拾的物品。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知道失主现在肯定万分焦急,遂马上开始设法查找失主。经过公安信息系统查询,民警终于查询到了“朱某某”的联系方式。

一个小时后,失主朱先生急匆匆地来到派出所领取物品。原来朱先生元旦当晚去解放路和同学们聚会吃饭,一时不慎遗失了钱包,钱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本来迎接新年的好心情也被破坏了,他非常沮丧,准备节后再到银行、派出所、交警队补办各种证件。没有想到热心的民警很快帮助他找到了丢失的物品,朱先生领取物品后不住地对民警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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