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委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做好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早安排、早部署,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针对“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的特点,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农产品生产质量和消费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政治敏感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全程监管,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二是要加强风险排查,深化专项整治。两节期间,工作不能松懈、不能思想麻痹,不能掉以轻心,要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三是要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司法打击力度。要根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结合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四是要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两节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强化两节值守,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安全生产消费。两节期间,要采取综合治理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原料采购关,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保障两节期间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