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六城区元旦小长假加班费怎么算 三天至少547元
27.12.2017 05:46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元旦将至,不少市民打算外出游玩,但仍有一些上班族要加班,加班费怎么算?昨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由于今年太原市六城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620元提高到1700元,因此元旦加班费的算法也有所变化。
元旦假期,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放假3天。其中,2017年12月30日至31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2018年1月1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有一点需要注意,今年10月1日起,我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由1620元高到1700元。也就是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不低于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3天都加班,且不给补休的话,加班费最低为1700÷21.75(月法定计薪天数)×7=547元。不过,专业人士提醒,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最低”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加班费,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投诉;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三是就近到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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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017 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