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适应社会需求建设“智能法院”

28.12.2015  12:30

12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行签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能法院”。

周强指出,当前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正在驱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变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信息科技发展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可以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推动下,在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核心应用系统日渐成熟,司法信息资源的整合使用初见成效,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融合日益深入,有力提升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信息化发展永无止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以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精神,大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朝着“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目标不断迈进。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能法院”,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官办案,更好地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是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合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前景广阔,将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在关键技术研究、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和信息系统专用设备研发等领域加强研究与合作,共同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熊群力表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将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全力以赴支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服务,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樊友山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活动。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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