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长治湿地保护性开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谈判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长治湿地保护性开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长政采[2015]JZTP-C3-1(II)
二、项目名称:长治湿地保护性开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 预算:624200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工程勘察设计 | 项 | 1 |
2、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东入口创意方案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质条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
五、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资质条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报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3月26日 至 2015年4月1日(北京时间:8:30 - 11:30, 15:00 - 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三科(长治市太行西街157号人防二楼采购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4月2日15:3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采购中心会议室。
3、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联 系 人:郭栋
联系电话:13935505115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0355 –6055740 13503555793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