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东当选太原市中院院长
2月27日,太原市人代会圆满闭幕。根据大会议程,经无记名投票,侯晓东当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当选后,侯晓东向宪法宣誓。
誓词70字:我宣誓:忠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侯晓东简历——
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南林州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1.09—1985.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7—1989.1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书记员
1989.11—1991.1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科级书记员
1991.11—1992.08长治市公安局法制办劳教审批科副科长
1992.08—1994.04长治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1994.04—1997.04长治市委办公厅督查室正科级督查员
1997.04—2001.09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副队长
(其 间 :1997.07—1999.07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9—2003.12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3.12—2012.04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2.04—2015.12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6.01—2016.0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6.0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此前 (1月 7日 17时),太原中院干部大会宣布任免职决定——
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太原市委研究决定:侯晓东,任太原中院党组书记。
省委同时决定:太原中院原任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调往省高院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