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5年度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07.01.2016  17:12

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批准立项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已经确定,请有关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到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办理签定计划任务书的相关手续。

一、具体要求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招标项目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2、计划任务书中的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关键技术,技术、经济指标及示范工程建设等内容必须与竞标时的项目申报书中内容保持一致;

3、计划任务书资金:总数=省科技厅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具体额度以资金文为准,项目投资总数不得更改,不足金额在自筹经费中补足;

4、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帐号要求为本单位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简写;

5、每个项目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六份,项目承担单位、各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6、其它事项严格按照《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4〕54号)、《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晋政发〔2014〕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广      高涛      联系电话:0351-2029629

 

附件: 《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招标项目计划任务书》


重大专项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