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系列猥亵杀人碎尸案凶手伏法 家长注意:男童也要防性侵
1月28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的罪犯梁瑛、于卓洋执行了死刑。这种正义的实现,终于可以告慰此案中遇害的3名少年——杀害他们的凶手伏法了!
这是令人发指的系列猥亵杀人碎尸案。作案者分别是现年48岁的梁瑛和32岁的于卓阳。在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二犯分别采取欺骗或暴力手段,连续多次作案,先后将4名14-16岁的男性少年诱骗、劫持到梁或于某的住处猥亵,其中除了1名少年侥幸逃脱外(此案因此案发),其余3名少年无一例外被杀人灭口并分尸、抛尸。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小小少年,本该是如初日之升起的少年郎,本该是无忧无虑的美丽年华。然而,梁、于二犯的出现,成了这些不幸少年的生命休止符。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犯罪分子性取向定位于同性,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第一步就是对被他们控制住的同性人员进行猥亵满足畸形肉欲。在这种肆虐的欲望的冲击下,犯罪分子不断寻找、锁定新的侵害目标,制造一起起杀人血案。在人们习惯认知中,性侵一类的字眼似乎和男孩子关系遥远,人们习惯性地将防止性侵的重点放在女性包括女孩子身上。的确,从传统意义上讲,在两性关系中,女性常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如果我们考量儿童成长的路径,这种观念就显得有失偏颇。事实上,由于大人们的忽略,与女童遭受性侵相比,男童遭受性侵的事实往往会被忽视,男童遭受性侵的数量远高于人们所知道的数量。这是一种危险的惯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男童的健康成长,首先需要我们更新观念,时刻关注男孩子的性健康、性安全。
从近些年媒体披露的数据看,每隔3天,全国就有1起性侵儿童案被曝光。在此类案件中,作案者有老师、邻居,甚至有未成年人等,逾四成系熟人作案。成长路上总是充满风险的,为此,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告诉孩子生活中的潜在危险因素,全程“监督”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轨迹。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要善于识别那些伪装的“好人”,尽力把孩子置于符合其认知能力的生活范围内;孩子要树立危机感,要学会辨别生活中的各种陷阱,掌握必要的生理知识包括性知识,了解哪些是人与人之间的正常接触,而哪些则是绝对不允许的,当遇到侵害时,要学会巧妙化解或者逃脱,万一受到侵害,要及时告诉父母。本案中,受害人缺乏必要的防范知识、不能准确预见危险是最终没能逃脱魔掌的原因之一。比如受害人赵某轻信谎言轻易被骗至罪犯家中,而受害人陈某在被劫持后下车时,还遇到路过的一男一女,罪犯当时就慌了,但陈某却没有喊叫,错过了生命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见,在日常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中,把危急时刻自救知识教给学生,该有多么重要!
值得忧虑的是,当前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数量庞大,而单亲家庭数量则超过2000万户。较之于有父母双亲在身边陪伴成长的儿童,这类儿童“先天性”出现了保护漏洞,更容易出现人格问题,也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或者遭遇危险。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诸多方面。比如,改善入城打工者的生存状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把子女带在身边,建立健全更加稳固的婚姻关系,动员学校、社区、村镇力量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儿童的健康成长。
玫瑰太过鲜艳了,才生了刺来保护自己。处于成长路上的孩子们,光有单纯与善良是远远不够的,要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武装成“带刺的玫瑰”,让那些形形色色的豺狼无从下手,以此呵护我们走过稚嫩的成长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