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科技转化太原设6000万元专项资金

22.03.2016  19:21

3月18日,太原市科技局举办“太原市科技金融战略框架签约协议暨融资对接”活动。活动中,太原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积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设立6000万元的“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 专项资金 ”,筛选确定3家合作银行和5家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以切实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融资难问题。

太原市科技局副局长郑文明代表市科技局,与晋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3家合作银行,以及太原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太原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太原中晋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西 省国信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山西省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家担保公司,分别签署太原市科技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太原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是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和使用监督。太原市科技局委托太原科伟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运营管理单位(下称委托管理机构)。委托管理机构的职能是,负责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日常运作,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和调整等。

太原市科技局明确,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注册地在太原,成立时间1年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优先支持以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以及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企业;具有一定研发能力、较强的创新管理人才团队,项目技术领域属于互联网+、信息技术、食品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形成稳定销售收入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立项的企业;在银行首次融资的企业;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水平不超70%的企业。

太原市科技局同时明确,单个企业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企业使用信贷资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股票、期货等投资;房地产投资;其他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从事的业务。(王斌 要维维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