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代表履职平台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6.07.2014  18:59

近年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全面构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履职活动、履职服务、履职知情等平台以及探索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评价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使自治县人大工作更加承接地气,更加紧跟形势、顺应时代潮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一、构建培训平台,提高代表履职综合素质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培训平台,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一是开展代表履新培训。常委会集中组织新当选人大代表就代表法及其湖北省实施办法等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水平。二是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开展代表培训。常委会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每年组织本行政区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三是将人大相关知识纳入县委党校主题班的培训课程,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为党校主题班会学员授课。

二、构建活动平台,促进代表履职发挥作用

(一)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全县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成52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推选出组长、副组长各1名,由组长、副组长召集、组织本小组的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集中学习、调研等活动,各代表小组还配备了1名专职信息联络员(材料员),负责将小组学习、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加强对外宣传。各代表小组按照高标准的要求落实活动阵地,配备必备的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代表小组坚持每季度活动一次,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本地区实际,依照年初工作安排统一确定活动主题,统一安排时间开展活动。如龙舟坪镇根据代表居住特点,将代表划分为6个组,其中城区代表集中划分为1个组,他们的活动主题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城区交通管理、污水处理、天然气供给、清江河道整治等内容,农村片区的代表小组以乡村道路、民政低保、小河流治理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各代表小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地方政府的工作。

(二)创建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为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平台,规范代表活动形式,有效加强代表同选民的工作联系,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

1、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暂行办法,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程序、接受选民监督、为选民办实事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办法规定代表要经常性走访选区选民,了解社情民意,适时召开选区选民座谈会,每年要安排专门时间,以村为单位集中接待选区选民1至2次。代表对所受理的选民来信来访,应按相关程序向有关机关和单位反映;对选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分类综合,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同时代表要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每年向原选区选民(书面)述职一次,每年就联系选民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二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承诺制度。通过制作“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承诺卡”,从法规学习宣传、地方经济发展、为选民办实事、调解矛盾纠纷、村务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向广大选民作出书面承诺,并附上人大代表的联系电话,随时接受选民的投诉、意见和建议,接受选民监督。

2、建设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阵地。一是为方便代表在本选区随时了解并掌握社情民意、提高为选民办事的工作效率、加强选民与代表的直接沟通,以村为单位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确定出工作室的牵头人和联络员,制作悬挂“代表基本信息公示牌”,建立代表以“三联一转”为主要内容的创促活动记载簿、代表接待选民记载簿等台账,增挂代表联系选民信箱,有条件的工作室添置电脑设备、开通工作室短信平台。二是印制《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工作日志》,对代表走访选民的基本情况、集中收集的热点难点问题、意向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答复、处理问题的结果等情况进行如实记载。

3、明确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内容。一是通过确定重点联系户,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明确规定村组干部中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低于50个选民户,县、镇干部中的人大代表重点联系10个选民户,通过重点联系户的中心辐射作用,及时向人大代表反映收集其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力争联系选民不留死角。二是在全县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以“三联一转”(即联项目、联选区、联困难群众,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每位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联系1个以上项目或产业,深入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破解项目建设或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项目建设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或产业发展;每位人大代表通过走访选民、通信联系、召开座谈会、向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应选民要求接待来访,公布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每位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每年应至少联系1名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实务实,惠民生,解民忧。

三、构建信息平台,拓宽代表履职知情范围

1、开通代表履职服务短信平台。为进一步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投资3万余元建立起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短信平台。通过开通“廉政短信”、“履职知识”、“活动动态”、“工作通报”等子栏目,定期向全县省、市、县、乡(镇)级人大代表及县、乡(镇)人大工作者以短信形式传递履职知识、通报工作动态等。为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动性作用,推动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代表履职短信平台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短信建议的转办及回复程序,根据短信建议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代表的层级分别交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县政府督查室、“两院”办公室、其他机关和组织办理或转交乡镇人大主席团处理。如县人大代表陈知香在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通过短信平台提出“农村低保人户比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建议。该建议经县政府督查室转县民政局办理,接到建议后,县民政局立即与陈代表电话沟通并预约见面时间。县民政局专班与陈代表见面座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并建议办理情况书面报告代工委。代工委通过短信平台向陈知香代表反馈办理意见,陈代表表示十分满意。资丘镇人大代表向正寿通过短信平台提出“县残联办证不按照原则办证,给村级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的批评,按照建议办理范畴,代工委将该建议整理后交由县残联办理。县残联接到建议后,先后多次与向代表见面,对向正寿代表提出的不按原则办理残疾证的情况进行了及时纠正,邀请该镇分管领导、镇残联、部分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残疾人有关政策作出了沟通解释。代工委将办理情况回复向正寿代表,他表示非常满意。截止目前,共发布廉政短信、活动动态、履职知识、工作通报等12000余条,收到代表建议270余条。

2、多措并举保障代表知情权。一是坚持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情况,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等活动中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二是为代表寄送各种相关学习和参考资料,让代表及时了解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有关重大事项情况,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依法实行监督、审议议案和报告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建立“一府两院”联席会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一府两院”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重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决定、重大活动情况等。

3、创办代表交流信息简报。编印了《人大通讯》,主要交流自治县人大常委各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各代表小组工作、活动情况,保障人大代表及时知晓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的工作动态。创办《代表心声》简报,主要刊发本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建议、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形成的调查报告,搭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向上的“快速通道”。目前已经刊发《代表心声》30期,呈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阅,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多次将《代表心声》相关内容以县委《参阅件》形式转发县直各部门。

四、构建服务平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1、保障代表履行职务的人身权利。今年,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许可对自治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暂行办法》,规范了对人大代表采取的逮捕、刑事拘留、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许可程序,进一步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人身权利。

2、保障代表履行职务的建议权利。一是修订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保障代表的建议权。结合当前人大工作实际,组织专班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进行了第2次修订。该规定在学习、借鉴、吸收省、市人大关于建议办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监督等四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成为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指导性文件,也成为保障代表的建议权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建议督办。积极争取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利用网络平台将建议全文及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每年的8月确定为“建议督办月”,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对重点督办的建议开展建议督办工作,在督办中发现承办单位对建议不重视、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到期不回复不办理的,由县政府督查室编发《政府督查通报》。开展对历年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即对上年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C”类的建议,纳入当年建议办理工作,同部署、同办理、同监督。开展代表建议满意度“双测评”。在过去承办单位代为征求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由常委会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征求建议办理意见,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实行“双测评”,有效地避免了“面子票”、提高有效推动了建议办理质量。

3、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工作。一是通过多年的实践,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从乡镇党委重视、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组织代表活动、组织提交代表建议、抓好人大宣传工作以及人大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科学评价乡镇人大工作实绩,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人大工作。二是落实并提高无固定收入代表的误工补助。对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检查、调研以及视察等活动,除解决好食宿外,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助,往返车船费据实报销。代表小组的调研、视察等活动,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据实核标发放。三是完善代表述职备案制度。要求人大代表每年年终必须回原选区走访选民,向选民口头述职或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听取和收集选民意见和建议。建立了代表履职登记备案制度。坚持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代表履职档案由代表本人将当年参加会议、活动情况进行如实登记,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签署意见,交由代工委对代表的履职档案统一备案保存,让代表履职情况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我县通过构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地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有效地开展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推动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我们仍然还有许多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吸取各兄弟县市区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总结,进一步完善,使代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长阳作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覃建国 吴昌兰)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