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开展修改消保条例立法调研

07.08.2014  18:05

    网购物品拆开包装算不算损坏,是否能纳入“七天无理由退货”?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与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到位于普陀区的莲花公寓消费者维权联络点开展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听取消费者代表和社区消费者维权联络员代表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本市现共有“红盾”消费者维权联络点6000多处,主要以基层居(村)委会为单位,实现了全面覆盖。维权点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对于将消费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中,来自基层的联络员代表们反映,目前受理的消费投诉纠纷主要集中在劣质商品、虚假宣传、老年人保健品等方面,但从近几年情况来看,网购退换货正在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来自长宁区的潘月云提出,目前正在修改的消保条例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在执行中,消费者与商家对条例中提出的“不污不损”这一退货条件往往存在不同理解。“比如,拆开包装是否属于损坏?有商家就提出,你拆了我的包装就是损坏了商品的一部分,但是不拆开包装又如何知道商品的情况?”,她建议,条例能够对“损坏”给予一个更加明确的定义。来自虹口区的一位联络员代表也遇到过相似的投诉:“我们的一位居民在网上购买了一件衣服,当时说好可以无理由退货,但是消费者试穿后要求退货时,商家却以衣服上残留了香水味,影响了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针对类似情况,条例能否进一步细化?

    还有一些联络员代表指出,目前消保方面的立法较为完善,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面临处罚难的状况,比如,对于拒不履行“三包”规定的商家,除了起诉,还有什么维权手段?有联络员代表建议,对于小额消费纠纷,能否采取程序简单的维权方式,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得以落实。(詹顺婉/文 刘定传/图)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