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23.06.2015  16:34

    6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就有关人事安排在会议上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祝列克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姚引良任陕西省副省长的决定。

    赵正永在讲话时指出,希望姚引良同志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助省长开展工作,主动作为,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依法履职,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为陕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副省长庄长兴、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政府秘书长、省高院副院长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列席会议。

    ( 耿薇 陈卓珂)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