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14.07.2015 12:19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全面了解农业法实施情况,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工作,推动中央关于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委托包括广东在内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专门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欧真志任副组长的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精心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7月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
7月9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等单位就我省近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汇报,并开展座谈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黄业斌指出,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亟待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执法检查完成后,将认真疏理、综合座谈和实地检查的情况,把我省的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黄业斌强调,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我省农业农村法规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动解决一些困扰我省农业农村实际工作的问题,推动全省的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7月13至16日,执法检查组将分两个组赴河源、梅州、肇庆、云浮市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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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5 12:19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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