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19.06.2015  11:24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西青区杨柳青镇三街农业园区、张家窝农业产业园,察看了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到宝坻区前张村、里子沽村、黄庄村,察看了农村土地流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到天津农业投资担保公司、华明村镇银行和华明家园旭园、华湖苑社区金融服务站,察看了金融制度创新和支农务农情况。在6月16日召开的集中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工作汇报后认为,各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农业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依托,实现了粮食生产“十一连丰”,保持了较高水平的“菜篮子”生产供给能力。执法检查组对更好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俊芳指出,农业法是“三农”工作的基本法,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法制保障。要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引导农业项目补贴政策得到充分利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