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到揭阳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6月30日至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带领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就企业集体合同及社会组织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绿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德坤参加相关活动。
陈绿平介绍了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肖志恒对揭阳建设发展的巨大变化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揭期间,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市鞋业商会、市自来水公司、揭阳市天诚密封件有限公司等社会组织和企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企业集体合同和社会组织工作,平等保护企业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与基层群众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座谈会上,肖志恒指出,加快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及社会组织的立法工作是广东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党政领导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他强调,要明确《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的立法依据,通过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经营,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推动企业健康科学发展。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要重点加大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所开展活动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部门的积极作用,更好推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受陈绿平委托,王德坤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揭阳建设发展给予的大力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继续推动社会组织在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及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参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副市长林丽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有关工委主要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以及榕城区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活动。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