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共有66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所做的工作,普遍认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积极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预算的决议得到切实执行,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席人员指出,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继续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审议中,出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从今年前7个月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全国财政收入延续了近年来增长速度放缓的态势,增速从去年的10.2%降到了8.5%,其中7月份当月财政收入增速比上半年又回落了1.9个百分点,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同时财政支出的增速不断提升,刚性支出比重较大,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原因,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原则,既要做到应收尽收,防止收入流失,又要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税收空转等问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各级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准确掌握税源,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非税收入的收缴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欠款清缴,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今年1-7月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547亿元,相对于目前国有企业的数量、规模、利润状况而言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应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征收比例,把收益更多地用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有的出席人员指出,面对市场偏淡、成本上升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多重压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应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公开和宣传力度,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非法行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截至6月底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总量看来不少,但地区间不平衡的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当年部分社保基金已经入不敷出,对此应当及时研究加以解决,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应继续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密切跟踪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激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保持财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遏制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运行下行压力下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投资冲动,注重定向调控、精准调控,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促进信息、养老、健康等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不少地方仍然延续在往年财政基数上安排预算的做法,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新情况,应贯彻财政部提出的采用零基预算模式的要求,根据每年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发展,按照轻重缓急重新安排预算项目,有效缓解收支矛盾。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加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设,改变目前十几个省份各自开展、标准不一的局面,由中央财政统一设计、统筹安排,给予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使“社会政策要兜底”进一步落到实处。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设立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扶持基金,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今年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较好,下半年应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加强对支出的分析和动态监控,防止出现年底突击花钱、资金大量结转等现象。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加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更加注意国库现金管理与货币政策、国债政策的准确衔接,综合运用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手段,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益,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建立国库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库款规模,不能仅仅依靠库款经营、把库底余额从人民银行账户转移到商业银行账户上去,根本之道在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严格执行。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开展绩效评价对于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应加快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体系,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报告中关于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过于简单,希望在今后的报告中进一步详细阐明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收支项目,以便于常委会进行监督。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今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大改革工作力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在确保完成今年改革重点任务的同时,加快研究其他方面的改革。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本意在于促进城镇化,但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须深入研究、区别处理,在西部边境等一些特殊地区应支持当地居民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不能一刀切把老百姓都赶进城。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跟踪营改增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将生活性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继续完善消费税改革方案并尽快实施,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推进煤炭等重要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适当提高资源品目税额标准,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建立环境保护税收制度,尽快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今年以来,受房地产交易下滑、前期刺激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业税收增速大幅回落,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大幅下降,应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稳定市场预期,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财税体制改革是整体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支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户籍制度等很多领域的改革都与财政预算密切相关,财政部及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确保各项改革有序衔接、顺利推进。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应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今年到期应偿还债务达2万多亿元,一些地方政府举债风险意识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举债冲动仍然强烈。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尽快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办法,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统一制度框架,密切跟踪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情况,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严格防范潜在风险,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应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和规范力度,通过资产重组、充实资本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举措,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实体化”,建立融资平台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面监督。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一些金融机构等债权人行为缺乏约束,利用财政压力迫使地方政府过度包装项目提供违法违规担保,对此应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坚决予以制止。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