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11.05.2015  11:19

    5月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宁绥、赵树田,副主任姜淑艳、朱红、王兴勃,秘书长智少强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俊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宁列席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潘春吉和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同志在会议上报告了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会议首先讨论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共96人参加了对48个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执法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和部分垂直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和测评。在听取和评议了市公安局等5个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后,会议对48个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执法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和部分垂直管理部门2014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市财政局等10个单位“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陈德良发表讲话。他说,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评议和测评,是近年来常委会强化监督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着力推动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大强而有力的监督是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开展此项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宪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发展大局、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于转变部门作风、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德良指出,从今年评议和测评的实际效果来看,各方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保证了评议和测评工作顺利开展。常委会开展评议和测评工作得到了市委的大力支持,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常委会有关委室做好有关评议和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汇报材料。常委会在整个评议和测评中,严格按照《宪法》、《监督法》、《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做到了依法科学规范。会前一个月,常委会组建了评议和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市人大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具体翔实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听取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和有关发言材料认真把关。同时突出民主公正,不断增强透明度和影响力。评议和测评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副职参加测评,使评议和测评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集中评议和测评全过程向媒体公开,测评结果当场计票,并在媒体公布,体现了客观公正。

    陈德良强调,政府部门要认真对待并积极接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以这次评议和测评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要把整改提高与履行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在巩固和深化评议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快简政放权步伐,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依法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各部门要从依法决策、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决策问责机制三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政府的绝大多数政务信息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各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运行,积极为群众参与监督建设法治政府搭建可见、可信、可用平台。

    陈德良最后强调,要继续强化对评议和测评结果的运用,使这项工作的作用得到延伸和增强。将工作评议和测评作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效渠道,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努力使评议、测评工作更有深度、更有质量、更有成效。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