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工作座谈会

27.06.2018  03:45

    6月26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武维华出席会议。

    6月26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武维华出席会议。

    中国人大网6月26日讯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6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法进行座谈研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武维华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农委组成人员、部分省区市人大分管农委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各省区市人大农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吉炳轩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的还是要搞好粮食生产,要走质量兴农道路,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上做足文章,要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农村新业态,要走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和谐美丽新农村,要建设乡村文明新气象,孕育社会好风尚,要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

    吉炳轩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立法、监督等手段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做好人大涉农工作,当前最紧要的是用法律手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质量水平提高,为发展农村新兴产业,加快农民富裕步伐,为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广大农民创造力,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坚持走绿色兴农之路,为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锡文就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专题报告。与会同志围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进行了座谈,交流做好新时代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责任编辑: 张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