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3.12.2016  01:37
晋教职〔2016〕24号 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山西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教育局要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内制定本市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省市诊改方案要求,制定校级诊改方案,按实施方案要求进度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与上传。
  二、我省采用标准版数据管理系统,系统入口设在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yjyzg.org/),所填报数据格式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结构”(附件2)。省教育厅将于2017年上半年组织诊改工作校长培训和校级数据管理系统技术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2.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结构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日  
   附件列表:    1、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doc    2、 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结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