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期间全市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09.09.2014  22:15

2014年中秋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中秋节期间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度佳节。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及大规模的道路交通拥堵。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处有效警情837起,其中:刑事类警情40起,治安类警情344起,交通事故265起,火警9起,救助群众106起,其他报警7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火灾类警情同比下降,交通事故类警情同比持平,求助类警情同比有所上升。

中秋节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完善和细化应急处突机制,持续加大治安巡防和重点目标管控力度,着力提升队伍快速高效的反应能力,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坚决排除一切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隐患,全力确保中秋期间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治安形势整体平稳。

中秋假期,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市局党委成员及各县(市)局领导实行主副班双人带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各警种放弃节假日,充分发扬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作风,积极强化安保工作落实,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治安管控、安全防范和巡逻力度。一是加大重点部门和重点目标的安全守护,对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部位做好巡防守护和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加大对车站、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巡防力度,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可疑物,确保公共安全万无一失;三是重拳出击,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两抢一盗”、扒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压减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四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工作触角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方面延伸,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介入,动态监控,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好;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498人次,出动车辆903台次。 (成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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