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26.04.2016  20:35

晋企发〔2016〕65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下达2016年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6年十大重点领域投资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函[2016]170号),确定2016年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固定投资任务为720亿元,省局已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科学安排部署,层层明确责任、强化督查考核,搞好协调服务,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助推我省经济发展,为促进富民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推进措施

1、坚持项目管理和投资进度月报制度,确保投资任务按期完成。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指标,要逐月汇总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并报送省中小企业局。

2、坚持强化项目台账管理制度,保证投资任务落在实处。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投资任务所对应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台账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沟通统计、发改等相关部门,随时跟进、掌握项目进展信息,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坚持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将于每月初召开一次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管投资工作的领导及科长参加的例会,实施“一月一跟踪、一月一分析”的推进机制。

4、坚持领导干部包联项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将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重点项目、包联地区制度。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也要和辖区内项目包联,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实行无间隙、零距离服务,定期到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每月8日前,各市务必将上月投资完成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重点投资项目增减情况(以台账的形式)及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情况汇报材料的形式)上报省局发展规划处。

2、各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推进的跟踪服务和协调指导,深入开展“进工地、解难题”活动,包联领导每一季度至少要到包联项目进行实地指导,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近年来推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精准分析问题,加强政策储备,督促工作落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富民强省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联  系  人:夏仲明    吴伟华    许罡

联系电话:0351-5607172    5607178

 

附件:2016年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