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1415个预算单位现金使用实行限额管理

02.03.2015  11:13

省级1415个预算单位现金使用实行限额管理

2月2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厅继续对省级1415个预算单位现金使用实行限额管理。

自2011年开始,省财政厅对省级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实行了限额提现控制管理。2014年,我省纳入省级管理单位的现金使用量比全年控制额下降13.15%,比上年度下降16.42%;全年公务卡支付量约3.19亿元,较去年增加1.23亿元,增幅达62.75%。省级预算单位的现金使用完全控制在核定的现金额度范围之内,并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新《预算法》和中央对预算部门及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要求,今年,省财政厅继续对省级1415个预算单位的现金使用实行按年度核定总使用量、按月限制现金提取的管理办法。今年核定的现金使用总量比上年度同口径下降9%,省财政厅已将核定的现金使用量录入各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由各单位按规定统筹使用。(许晶晶)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