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为全市952个村卫生室上医疗责任保险

10.11.2014  10:17

        11月3日,《太原市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为规避乡村医生的医疗风险,《方案》中规定由政府出资为全市952个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此举意味着,今后村卫生室一旦有医疗事故发生,受害人将能及时获得赔付。

        据悉,该保险保费由机构保费和个人保费共同组成。机构保费为每个村卫生室每年735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全部承担;乡村医生个人保费为每人每年75元,由本人承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一年内最高可为村卫生室赔付30万元,其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2万元限额内支付。同时,保险公司还承担因医疗纠纷致乡村医生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责任,最高15万元。

        太原市卫生局农卫处处长何进凯说,一起医疗事故,高额的赔偿金可能使村医们多年的辛劳付之东流。所以,现在村医能不输液就不输液,能不打针就不打针,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渐渐“萎缩”,导致村民有了小病小痛就往乡镇卫生院跑,或是到县医院看病。病人上移,势必增加医疗费用。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不仅能有效解决村医的“心病”,而且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可以减少由于疏忽或过失对患者的伤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摩擦,还有利于减轻村卫生室和村医的赔偿负担,减少医疗纠纷处理的时间和精力。

        目前,太原市有村卫生室952个,从业人员16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