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组对我省21个县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
28.11.2014 16:0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1月23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2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随机抽查了147所学校,就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27日上午,督导组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反馈,督导检查组认为:山西省21个县(市、区)评估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副省长张复明出席反馈会。省教育厅、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有关部门领导,11个设区市、21个县(市、区)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督导反馈意见后,张复明副省长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督导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立行立改,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坚决纠正,各市要充分利用“全面改薄”的契机,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要把通过督导检查县区的成功经验作为今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工作的指导,认真学习、研究,借鉴推广。
他指出,下一步要切实把加强督导评估作为各级政府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适应形式要求,创新教育督导评估的方法举措,完善政府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督导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的水平和督导评估的质量,建立建全监测和复查机制,确保通过国检的县不倒退、不反弹。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要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充分体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理念,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和享受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果。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8.11.20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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