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支持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25.03.2019  22:35

近日,省财政下达2019年省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3亿元,连同2018年底提前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6.9亿元,目前省财政已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0.2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省财政要求市县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