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

19.11.2014  16:38

  11月18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此次会议将审议、表决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

  会议将对《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会议还将对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审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情况的报告进行书面审议;审议和表决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秘书长姚海同出席会议,副市长蒋卓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陈薇)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