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参合农民当年住院报销最高可达58万元

22.01.2016  11:58

    1月21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今年我市将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农合的保障能力。

    调整内容包括,36种大额门诊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封顶线不高于1万元;提高部分诊疗项目补偿限额,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累计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3000元,用于疾病治疗的体内植入材料费用累计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3万元,住院正常分娩定额补偿标准由5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2016年大病保险基金按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5%至6%筹集,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通过新农合住院补偿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