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4月28日至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陕西咸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5-2018)》和全市农村供销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制度和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希文等到会指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岳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肖芳主持会议,副主任党新安、刘辉、何新来、冯望云、王靖和秘书长郭来道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在听取了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报告后指出,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工作监督,确保科学理财、阳光理财。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把环评审批作为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切实把好规划环评关、建设环评关、环评全过程管理关,加强对环评法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把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相结合,集成资源、统筹规划,迈出建设现代农业的新步伐。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妥善处理好供销综合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供销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通过了《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开展专题询问的办法》等五个制度,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岳亮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都进入了新常态。其中政治新常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更加注重立规矩、守规矩。市人大常委会要扎实有效工作,立社会规矩、引领社会生活,促进“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确保咸阳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岳亮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决定》精神,在立法方面有新作为,确保所立的法规符合实际、人民需要、务实管用;在监督方面有新成效,不断提高监督的灵活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有新业绩,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在代表工作方面有新突破,加强培训引导,搞好服务保障,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要抓好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坚定政治方向,优化人员组成结构,提升机关干部能力,切实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惠进才,市政协副主席韩渭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敏和市级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副市长蔡葵作表态发言。5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2名公民旁听。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