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撒酒疯妨害公务被判刑

29.12.2015  13:30

本网讯(马德峰 吴凡)喝醉酒的康某借着酒劲竟然撒泼撒到了正在执行公务的路政人员头上,还将前来制止的民警打伤。近日,文水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8月21日晚,康某和亲戚在外吃饭时,一时兴起饮用了白酒。23时许,康某等人离开饭店时,适逢文水县交通局路政人员正在饭店门口依法查扣超限车辆,借着酒劲,康某无故上前干涉并与路政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对其推搡并殴打。此时,文水县公安局民警途经此处,表明身份进行制止,康某不仅没有停止谩骂,还动手殴打民警。经鉴定,路政人员及民警均为轻微伤。

 

本案经开庭审理后,被告人康某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案发后被告人康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对被告人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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