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高精尖紧缺人才 山西要栽全国最高的“梧桐树”

27.11.2017  13:57

    对成功引进的高精尖紧缺人才,我省将按照国内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最高水平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生活津贴补助。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我省近日制定《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一方面,支持引进高精尖缺的科研人才。面向我省经济主战场,引进领域重点为我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农谷”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产业创新等六大工程领域。引进对象为我省上述领域中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另一方面,支持引进高精尖缺的经营管理人才。适应我省创新发展和走出去战略需要,引进领域为我省国有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引进对象为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国际国内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

  对引进的科研创新人才及人才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方式。按照国内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最高水平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生活津贴补助。对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或其他政府引导基金,给予直接股权投资。对企业成功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在单位薪酬待遇的基础上,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方式给予政府工作津贴。引进人才后,其随迁配偶工作暂未落实的,由单位和企业发放生活补贴和代交社会保险费。引进科研人才取得重大科研创新成果,除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等收入分配政策外,给予政府突出贡献奖励;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因工作出色,使企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明显扩大的,在单位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政府特殊贡献奖励。民营企业同等享受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政策。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