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园区入选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9.02.2019  12:2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将100个单位认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我省有4家单位入选。

  据了解,我省入选的四家单位为晋中市太谷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运城市万荣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忻州市五寨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运城市盐湖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通知指出,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可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园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条件。 要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用地。

胡永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