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4期)

25.09.2017  20:50

  本期公布7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7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酒类2批次,分别为汾阳市杏花牧童指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牧童遥指竹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值要求,检出值为35.9%voL,标签明示值为38±1.0%vo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山西天根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鸣谦村)生产的竹葉酒中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值要求,检出值为36.0%voL,标签明示值为38±1.0%vo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饮料3批次,分别为侯马市源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2,n3=0,n4=0,n5=1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柳林县碧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 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8,n3=0,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吕梁市枣林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林泉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5,n2=0,n3=0,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72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调味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3.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6项指标。
  4.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
  5.饮料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6.方便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7项指标。
  7.酒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8.蔬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9.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0.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2项指标。
  11.糕点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12.豆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13.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9项指标。
  1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2.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