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河曲县国土资源局对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监管工作实行“五到位”

08.09.2017  16:31

 

 

为了落实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督查山西情况反馈意见指出的我市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存在“标准低、推进慢”的问题,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河曲县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河曲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同时抽调精干人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三大露天煤矿要按照“清欠账、补短板、快行动、早整改”的精神,主动配合、积极整改,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2017年9月2日至4日,我局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督查监管工作组深入三大露天煤矿现场督查摸底,就土地复垦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煤矿主要责任人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实行“五到位”的监管办法。

一、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到位。 检查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是否经过省厅评审,服务年限是否在有效期等问题。

二、土地复垦费缴纳到位。 根据各露天煤矿的《土地复垦方案》,检查土地复垦三方协议签订情况,土地复垦费缴纳情况。

三、 日常督促检查到位。 对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整改工作建立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每周上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度。我局制定了各《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作整改推进意见》,今后将按照每月至少一次的现场督查频次,对《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作整改推进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违法用地处罚到位。 露天煤矿临时用地的批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法超占的土地及时核实、及时处罚,同时责令其在3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原貌。

五、土地复垦的整改到位。 要求露天煤矿成立“土地复垦工作整改领导组”,在充分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工作进度。在今年底前完成土地复垦的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当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工作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