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我市水污染防治两大指标完成良好 达到考核要求

13.08.2018  08:15

  8月10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今年1至7月,我市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两大重要指标,均达到我省考核要求。

  据透露,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其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0.5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3个百分点。今年1至7月,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0.7mg/L,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9%;氨氮平均浓度为1.91mg/L,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4%,其中化学需氧量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氨氮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

  去年以来,我市累计投资约258亿元,实施了北沙河、北涧河、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风峪河、北排洪沟八条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这项涉及交通、环境、防汛等功能的综合性民生工程,不仅有效改善区域交通环境,还有效避免和减少城市防洪与内涝灾害,根治区域黑臭水体问题,为群众打造一条条绿色景观长廊。

  除完成“八河治理”续建工程外,我市今年水污染防治重点集中在工业废水将提标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汾河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实施的重点工程包括汾河南延三期水利工程、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岚河湿地工程、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湿地工程、汾河温南社断面上游湿地建设工程、杨兴河综合整治工程等。此外,我市还要求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清徐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要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