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多措并施全力推进开发区建设

11.11.2017  01:02

2017年,山西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精神,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支持开发区建设的意见,理顺财税管理体制。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对开发区人才引进和创新创业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开发区建设。

一、建立支持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激励性财税体制和机制

2017年1月出台《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建设的若干财政政策》(晋财预〔2017〕2号),理顺财税管理体制,鼓励开发区建设发展。

(一)对转型综改示范区(包括实施一级财政的开发区)实施增量返还财政政策。2016年-2020年五年间,对转型综改示范区上划省、市两级税收收入每年比上年增加部分,由省、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返还给示范区财政,统筹用于示范区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鼓励市县设立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加,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

(三)目前,全省设区市开发区均实行了一级财政管理,与县级财政平行隶属于市级财政,财政收支单列,各市对开发区的扶持政策不一,但均有不同程度的倾斜政策支持。设在县的开发区均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四税”收入市级分享15%、开发区留成55%,与所在县基本一致。

二、设立了省级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规范了资金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开发区建设

(一)设立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于今年3月全部下达,用于支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

(二)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山西省级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联合省商务厅于4月下旬研究出台了《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建立山西省级科技计划与示范区研发机构及企业稳定支持机制,省财政每年从年度科技预算资金中切块1亿元专项支持示范区科技创新。

(四)从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结余资金中切块下达转型综改示范区补助资金20亿元,用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方面的支出。

(五)下达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10亿元用于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三、制定激励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创业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开发区建设

6月初,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晋政办发〔2017〕59号),对包括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开发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创业财政支持政策。

(一)在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的科研创新人才方面,重点为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等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

(二)在鼓励科研创新和基金管理等机构落户山西方面,提出国际国内科研创新机构(包括创新团队)入驻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国际国内高级别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机构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提供适应需要的工作场所,前五年免费使用,后五年租金补贴50%。

(三)在加快建设人才大数据平台方面,提出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以转型综改示范区为基地,支持建立山西省级人才需求信息库、山西籍在外人才数据库、晋商晋才数据库,山西院士专家服务联络中心。

(四)在健全完善引进人才住房“建购补”保障措施方面,省财政统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在转型综改示范区等引进人才聚集的地区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

(五)在建立人才投入奖励机制方面,规定从2017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应根据同级政府制定的人才政策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

(六)在对科研投入给予奖励方面。每年对企业和市县政府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考核,对R&D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业、前三位的市、前十位的县,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科技经费奖励。

四、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开发区利用PPP模式

山西省政府要求“改变由政府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一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山西省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开发区利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开发区共有7个项目入库,总投资79亿元。其中,综改示范区3个项目,总投资57亿元,已进入采购阶段,并上报财政部,争取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示范项目。

今后,山西省财政将继续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支持开发区建设财政政策,深入探索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为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再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