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杏花岭分局--驾驶货车闯禁行被查获 兄弟俩阻碍执法双双被拘留

22.11.2017  21:05
本报讯(记者刘友旺通讯员王霜红)弟弟没有通行证却驾驶大货车闯禁行,遇交警查处拒不接受处罚,还阻拦警车驶离;哥哥接到“求助”电话后,赶来与弟弟一前一后堵住警车。兄弟俩还推搡交警,引来群众围观,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9月26日,代某兄弟因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双双被杨家峪派出所行政拘留。       9月25日晚,公安杏花岭分局巡警大队、杨家峪派出所民警与交警、国土、交通执法人员联手,在东中环凯旋街口查处中重型货车特别是渣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晚8时30分许,一辆大货车准备从凯旋街驶上东中环,执法人员上前拦停检查。执法人员询问得知,司机代某刚刚拉运了一车水泥,卸完货正准备回家。经查,代某没有通行证,属于违反规定闯禁行。随即,交警出具了处罚通知书,但代某拒绝签收,还趴在警车上阻拦交警离开。被执法人员带离时,代某强烈反抗,交警只能使用喷剂促使他离开警车。期间,代某打电话通知哥哥代某某前来“支援”。       很快,代某某驾车赶到现场,兄弟二人追上警车后,代某躺在警车前,代某某则把汽车堵在警车后面,二人一前一后阻拦交警离开。随后,兄弟二人还不停地推搡交警,并大声叫喊,引来群众围观,造成道路堵塞无法通行。随后,杨家峪派出所民警赶到,将代某兄弟控制并带回审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据此,杨家峪派出所对兄弟二人分别作出处罚,其中代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代某某被处行政拘留7日。 注:本报刊登于2017年9月29日《太原晚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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