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提升站位谋举措 由点到面抓落实

28.08.2017  12:45

      山西省地税局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抓落实工作,在工作进展的关键节点开展督查调研,是我们近年来始终坚持的一个重要措施。特别是自2014年开始,我们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系统“调查研究月”,系统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掌握地税工作实情,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山西地税系统的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增强站位意识,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要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必须首先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在实践中,对于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都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坚持吃透精神、把握重点,在此基础上将决策细化成若干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通过每年3月开展的“调查研究月”活动,进一步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上级部署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这种通过调研督查找准症结,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汇报联合会诊,最后由点到面完善制度去除病根的做法,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调查研究月中由省局领导带队、各处室参与、组成多个督查调研组,深入市局、县局、税务所和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实地查看、走访纳税人面对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调研和工作督导。全系统各级地税机关也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督查工作,形成了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去年上半年,为了确保“双过半”,在“营改增”试点正式全面推开前开展了营业税税源清查;10月份提出“决战四季度,大干七十天”的要求,开展了组织收入及资源税改革专项督查,综合运用税源监控、稽查检查、欠税清缴等手段,不断完善强征管、堵漏洞、挖潜力的制度措施,对完成任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我们又一以贯之地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督查调研活动,这种前期的把握和后期的督查,使上级的决策由全局到细化,由细化到责任,最终形成总体工作的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促进了税收中心任务的完成。2017年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收入523.26亿元,同比增长2.62%,增收13.3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63.77亿元,同比下降0.4%,减收1.87亿元,同口径增长57.51%,增收168.2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59.49亿元,同比增长34.46%,增收15.25亿元。税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358.73亿元,同口径增长59.1%,增收132.7亿元,完成计划(474亿元)的75.68%,超出序时进度(50%)25.68个百分点,收入增幅位居全国首位。4月3日,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专门作出批示,“首季告捷可喜,注意稳定增长”,充分肯定了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由点到面完善制度

      我们通过调研掌握的情况,尤其是发现的问题,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规律,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推动督查工作由解决点上问题向化解深层次成因延伸,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近年来,通过深入研究,切实解决调研督查发现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地税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省局领导包片联系单位督查收入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同时针对地税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意见》,提高了抓落实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全系统抓落实的刚性要求,使抓落实更为有章有法、有力有效。

三、明确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通过调研督查,广泛征求意见,聚焦工作重点,我们也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主攻方向。今年通过调研督查在全面细致掌握基层实情的基础上,我们筛选出一些当前迫切需要推进的工作难点与重点。比如,全面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推经济转型发展;积极做好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如期推进;进一步深化煤炭资源税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山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放管服效”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全省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努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我省进入营商环境第一方阵。主攻方向的进一步明确,对各项部署的落实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1-5月份,全省地税累计减免税收收入50.94亿元,同比增长21.22%,增加8.92亿元。从项目看,主要集中在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改善民生和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收分别为21.25亿元、13.14亿元和8.36亿元,占比分别为41.72%、25.8%和16.4%。从税种看,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收分别为34.84亿元、4.71亿元、3.38亿元、3.34亿元和2.91亿元,占比分别为68.39%、9.25%、6.63%、6.55%和5.72%。税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虽然我们在督查工作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存在一定不足。下一步,我们要真诚学习上级和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服务和推进地税现代化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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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