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联合对临汾市 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综合督查

24.05.2016  08:50
    为推动临汾市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按照环保部的工作要求和省环保厅重点工作安排,5月10日,环保部姬海霞处长一行4人和省环保厅刘西丹副巡视员一行8人赴临汾召开综合督查工作启动会。临汾市市长岳普煜出席启动会并讲话,副市长陈纲就全市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汇报,省环保厅环境督察处杜斌副处长介绍了对临汾市环境治理进行综合督查的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姬海霞处长介绍了综合督查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省环保厅刘西丹副巡视员提出了有关要求。市政府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有关负责人,市环保局及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相关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环保局长一并参加了会议。
    华北督查中心姬海霞处长强调,希望临汾市把综合督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部门形成环保合力、企业严格守法的重要手段,作为梳理本地环保工作机制、寻求合理对策建议、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使综合督查工作真正发挥督政效果。
    岳普煜市长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不懈、锲而不舍,认真做好环保工作,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要全力保障综合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督查要求全面落实、督查结果真实准确;要主动接受综合督查,落实专班专人,详实提供台账资料,做好各督查点的联络衔接等相关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全社会有序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要坚持常态长效抓好督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守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以更高的标准提升生态建设水平,以对民生福祉和城市未来负责的态度努力打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城市。
    刘西丹副巡视员肯定了临汾市政府“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临汾市实现了从重污染城市向省级环保模范城的历史转变,空气质量改善程度位于全省前列。尤其是在全省第一家成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综合政策示范城市,在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城市煤烟治理、环境信访、跨界断面考核全覆盖、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上积极探索,与省环保厅率先签订了百里汾河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协议。希望通过此次综合督查,推动工作、建言献策、强化队伍、提升水平的目的,全面把握临汾市环境保护管理现状,深入分析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促进临汾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立,进而在全省起到一个示范引领的作用。为保证督查成效,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二是要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切实提高综合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突出重点,围绕综合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开展工作,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积极推动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要强化配合,认真对接督察工作,将全市环保工作放入一盘棋;三是要强化边督边改,全力做好督查成果应用。
    启动会后,督查组公布了督查期间受理环境问题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5月10日起,督查组进行座谈调研,对17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对临汾市实施综合督查的主要特点是:一是部省联动、强化效果。华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联合督查,由华北督查中心进行指导,省环保厅具体组织开展,是今年山西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的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反馈意见经环保部统一后公布;二是强化宣传、公开监督。受理环境问题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导临汾市开辟综合督查专栏曝光台,及时反映行动情况,公布了督查期间受理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目前已直接办理11件;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分别与临汾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统计局、商务局等15个职能部门进行座谈调研,对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和完成进行分析研判;四是全面覆盖,注重引导。对17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查,逐一召开督查座谈会,与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反馈,重点发挥综合督查“督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