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谈话 压实责任 推进工作

07.05.2020  20:51

      4月26日、28日,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通过远程视频案件讨论系统对12名市分院检察长开展“一对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参加督导谈话并通报各市分院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谈话过程中,杨景海代表省院党组向全省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一线的同志们表达亲切慰问,肯定全体干警为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表扬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杨景海强调,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办案任务更加艰巨。全省各级院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市分院检察长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亲力亲为、尽职尽责,切实发挥领导关键作用、带头作用,带头办案、带头包案、带头督案,真正深入办案一线,审查事实证据、关注案件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分院检察长要与县级院检察长开展“一对一”履责督导谈话,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一线。

   杨景海指出, 案件清零任务是硬指标。各级院要对在侦、在诉、在审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实行挂图作战,确保起诉、审判取得良好效果。领导要带头办理案件,在案件清零攻坚任务中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确保集中各种资源优势,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要加强办案力量,省院要从全省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特别是对于办案力量较弱的地市要重点倾斜。各办案单位要整合优化全院办案力量,完成案件清零任务。

   杨景海要求, 全体检察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在办案中要做好诉前主导、诉中严格把关、诉后加强沟通,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要全面加强指导把关,省院对全省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逐案把关,市院对涉恶案件逐案把关。案件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落实高检院“不拔高、不降低”要求,避免案件“带病起诉”,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杨景海要求, 各级院要紧盯大要案的办理,特别是目前在办的4起中央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省、市院成立专案指导组,实行全程跟进指导。办案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办理,配齐最优最强的办案力量。围绕案件定性要准确、证据基础要扎实、保护伞线索要深挖、涉案财产要识别、庭审指控要有力等方面下功夫,既要打实打透,又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要高度重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并实行工作留痕,利于责任倒查。要加强与公安、监委的沟通协作,积极推进线索成案、线索反馈。要把涉黑涉恶财产审查作为案件审查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处置意见。

   杨景海强调, 各级院要提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效性,善于利用办案优势,以检察建议为抓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总结案件反映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问题,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度、广度。要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做到检察建议的“刚性”,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

  各市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管院领导、省市两级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列席督导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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