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有力支持送戏下乡 实现文化惠民与弘扬传统双赢

28.06.2017  04:10

山西是戏剧文化大省,共有地方剧种49个,其中有19个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近年来,国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我省率先出台多项规范有效的购买公共演出政策,省财政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积极做好送戏下乡工作,将其作为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弘扬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工作中总结出以下三方面经验:

一是工作启动早步伐快,有效推动政策落实。 2014年,我省积极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先试先行“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制定了《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等多项政策文件,明确将送戏下乡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范围。2016年,我省又出台《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对送戏下乡场次和村级简易戏台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有力指导。在省级示范带动下,目前全省已有10个市出台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相关政策,均明确将送戏下乡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演出的范围,为送戏下乡提供充分的政策保障。

二是财政补助标准明确,支持力度持续增强。 为积极支持送戏下乡,按照“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厅研究制定了送戏下乡补助标准,并根据每年的演出计划足额安排补助资金。据统计,2014年-2017年,省财政已累计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69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戏曲院团开展送戏下乡。2017年,省政府将免费送戏下乡1万场列为今年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将此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省财政根据省级院团增加的演出场次,在原有预算4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700万元,共计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予以支持保障。同时会同省文化厅认真分解细化演出任务,明确省级及各市应完成的演出场次,按照各级演出经费由本级负担的原则,引导督促市县落实经费保障。预计2017年全省送戏下乡资金投入将超过7000万元。

三是紧跟群众文化需求,有力扶持剧团发展。 充分认识到乡镇群众对大型戏曲院团、名家名角、经典剧目的需要和追捧,积极推动省级院团下乡演出,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仅省级7个院团已累计送戏下乡400场,观看演出的乡镇群众累计达500万人次,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演出送到家门口,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有效缓解了我省院团普遍存在的“演不起、下不去、缺平台、少活力”的情况,为院团打造了平台、开辟了渠道,院团的创作和演出积极性高涨,争先进行下乡演出,获得的经济效益又为院团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形成演出曲目不断增加、演出质量逐步提高、演员队伍不断壮大的良性循环,成为我省弘扬传统文化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