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31.10.2014  19:21

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

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10月31日,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会议召开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障。

刘峰副主任传达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省属企业近期需要做的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他要求各省属企业要按照省政府下发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山西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省国资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APEC会议期间我省空气质量保障、环境保护大检查、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污染减排、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等五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特别是落实好降低煤炭消费总量,严把“控煤”关、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治污”任务、强化扬尘治理,做好“降尘”督查检查、加强预警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四大措施。

曹慧昌副主任受朱晓明主任委托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立即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属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重点污染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的监管,APEC会议期间,绝不允许发生一起环保、污染事故;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落实环境重点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同时,要特别注意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做好排查、化解、处置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

规划发展处处长贠钊主持会议。各省属企业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4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