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02.08.2019  07:33
骆惠宁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 并就进一步用张茂才案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讲话

   -中央查处张茂才,铲除了一个严重“污染源”、震慑了腐败分子、警示了党员干部,对我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已决定,下一步要在全省开展张茂才案的警示教育工作。

  -肃清张茂才流毒影响,以张茂才这一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山西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而不懈奋斗。

  7月30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并就进一步用张茂才案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听取关于《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和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后举行联组会议,审议有关条例和决定草案。

  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修订)》《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同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等27件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同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2件法规的决定》的决定、《临汾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山西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接受任建华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任命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骆惠宁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对张茂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立场,充分表明了我们党零容忍惩治腐败、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顽强意志。山西各级党组织坚决地拥护中央的决定。张茂才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家风不正,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中央查处张茂才,铲除了一个严重“污染源”、震慑了腐败分子、警示了党员干部,对我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骆惠宁强调,张茂才曾在省人大常委会任职。肃清张茂才流毒影响,以张茂才这一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前一段,党组针对性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省委已决定,下一步要在全省开展张茂才案的警示教育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进一步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警钟长鸣,从党组成员做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起责任,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常委会和机关落细落实、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进一步全面清除张茂才流毒影响,以案为鉴,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政治文化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主题教育推进会的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骆惠宁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山西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而不懈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卫小春、李俊明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副主任李悦娥、岳普煜出席会议。

  副省长贺天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