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山西电信运营企业2018年上半年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08.08.2018  17:5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省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将本企业的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每半年向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报告一次,并对全社会进行通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我省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提高通信质量,为电信用户提供良好的通信服务。现将山西电信运营企业2018年上半年电信服务质量报告通告如下:

 

附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18年上半年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报告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报告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2018年上半年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