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明单位需经社区审核

09.06.2014  21:34

近日,老军营小区第一社区办公室来了一批特殊的办事人员,他们是太原市政协、太原市妇幼、太原市交通执法局工作人员,都是来社区盖章的,怎么回事呢?


原来,太原市文明办规定:从今年开始,太原市所有申报“文明(标兵)单位”的单位必须到社区办理“驻地社区审核意见”。作为社区,要对所申请的单位对城乡清洁工程及参与社区共建活动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果该单位不支持社区共建工作,则社区不予盖章,不盖章就没有资格评选太原市文明单位。这一规定,将极大带动更多驻地单位投入到支持社区建设的工作中来,让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何俊叶

(责任编辑: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