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第五批省级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6.07.2016  14:04
    2016年7月,省环保厅公布本批省级受理的9个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其中公众反映大气污染最为集中,大气污染占6个,噪声占1个,水气污染占1个,辐射污染占1个。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对9个企业提出督办要求。
    1、要求郊区环保局、长治市环保局加强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要求郊区环保局要加大对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伤害。
    3、要求屯留县环保局加强对山西兴旺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管力度,严禁超标排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责成临县荣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5、责成由翼城县环保局加强对阳泉煤业集团华泓煤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6、要求晋城市环保局加强对阳城县长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责成该公司在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7、要求晋城市环保局加强对陵川县附城镇同心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责成该公司严在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8、要求浮山县局加大对浮山县康达冶炼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伤害。
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第五批省级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