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 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月”活动

01.09.2018  00:4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34个部门联合部署的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安排,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质量,省局决定2018年9月在全系统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月”活动。
  活动紧扣“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的主题,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重点部署开展建设“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进“阳光餐饮”、推行“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严肃查处小作坊、小酒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现场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责任落实、加大重点食品和高风险药品及重点医疗器械抽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教育活动等9项活动,及时印发了《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活动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此次活动,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推进监管改革创新,旨在加强食品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食品药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省局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求各级尽快安排部署,做好活动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二是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平台,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三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把维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有效提升食品药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遵守纪律,廉洁活动。各级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五是强化督导,推动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检查和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六是全面总结,加强报送。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专栏、信息简报和对外宣传平台等各类媒介,积极宣传活动的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期间的有关图片、视频及活动总结及时报省局办公室。(杨晓锋)